关于彭州市公务车辆

05.08.2015  11:54

各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群团:

我市市级机关、镇、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公开招投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综合评审,确定10家供应商为市级机关、镇、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的实施范围是:各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各群团的公务车辆,全部纳入“定点保险、定点维修”范围。

二、服务单位

1、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彭州支公司

2、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是:

成都市东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彭州市百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彭州市利达天友汽车修理厂

四川省人民渠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彭州市宏运汽车修理厂

彭州市天彭镇丹城汽车修理厂

三、服务时限

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时限:2014年5月4日起至2016年5月3日止。

四、纪律要求

(一)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市级机关、镇、事业单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在上述确定的服务单位进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上述服务单位进行公务车辆的保险、维修。

(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应严格按其投标文件的承诺,兑现各项优惠率,做好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合同。市财政局将汇同市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行政职能监督部门在 “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时限范围内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不良后果,将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其它

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单位的选择和具体服务内容的实施,由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

各单位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态度不满意的,可以向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28-64287359

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单位的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招标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