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铁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质量申诉处理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我厅2016年5月12日对关于对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质量情况的进行了通报。该公司接到通报后,按程序对钜凯·江岸居、西湖郦景·雅苑、融和·时代中心三个项目在质量抽查中存在问题提出了申诉。经施工图审查专家组审查后,现将申诉情况及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质量问题
(一)钜凯·江岸居项目提交补充资料和设计文件后,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可不判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但仍存在设计质量问题,应认真按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二)西湖郦景·雅苑项目提交补充资料和设计文件后,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仍然存在一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严重设计质量问题,应认真按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三)融和·时代中心项目提交补充资料和设计文件后,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可不判定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但仍存在设计质量问题,应认真按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二、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知道意见》(建市〔2010〕128号)、《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和《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4〕23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并扣相应信用分值6分;
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到本通知后,在我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本次质量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涉及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主动跟踪,确保问题的工程项目得到解决并不留下质量隐患,同时对涉及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作出处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