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进市场争议多 成都交委首次表态:鼓励

09.01.2017  17:19

  1月9日,成都市交委发布《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

  《意见》提出,共享单车使用灵活方便,可为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提供解决方案,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缓解成都市交通拥堵,引导市民养成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出行习惯。

  

  成都市将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加强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保持区域内干净、整洁。加强共享单车乱停放管理,维护好自行车停放秩序。

  

  在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资质方面,成都市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入市场,拟在成都市从事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在成都市设立服务机构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自觉接受其服务机构所在地县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在车辆标准方面,要求共享单车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车辆质量可靠;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具备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对于骑行市民,要求其文明骑行,规范停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处罚。

  意见明确,共享单车经营中,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通过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同时,鼓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有一定的赔偿额度;在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摩拜单车成都负责人表示,成都是座包容友好的城市,作为西部经济中心极具效率和创意。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新业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有利于市民更好地绿色低碳出行。此次意见稿对停车点位和停放的管理表明成都市政府建设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高效;对运营企业、车辆、使用者和经营行为的规范体现了政府有效承担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

  四川台记者 邓雅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