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 药收入占比降至30%

18.05.2015  16:16
核心提示:到2017年,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据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15年进一步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
意见提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意见提出,到2017年,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意见明确,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要重点抓好七项任务:一是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服务。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五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强化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六是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七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我国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今年改革试点城市将增加到1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