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正式推开公益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

22.08.2014  22:31

现场签约仪式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2日讯(记者 雷兹) 今(22)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与成都市律师协会正式签署“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合作协议,意味着今后成都市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将由公益律师承担,公益律师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将成为检察机关是否批准逮捕、是否作附条件不起诉的重要参考。据了解,该项工作在四川省尚属首创。

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成都市检察机关就可以委托成都市律师协会指派公益律师进行社会调查:(一)拟对涉罪未成年人作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二)对已逮捕的涉罪未成年人,依申请或依职权进行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三)拟对涉罪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四)拟对未成年被告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五)侦查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不客观、不全面,需要重新开展社会调查的。

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属于公益性质,不计报酬,并且应当坚持五项原则:律师志愿入库原则、公益服务原则、回避原则、规范调查原则、严格责任原则。

2014年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成都市律师协会共建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并在金牛区、新都区、都江堰市三个基层院开展先期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结束,有34名公益律师志愿入库,共对24件3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了社会调查。

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模式,存在规范性、客观性和中立性不足的问题,委托公益律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公益律师群体作为第三方开展社会调查,有利于提高社会调查报告的中立性、专业性、规范性,对于科学评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切实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刑事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矫治方案,提高特殊预防实效、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该项工作在四川省尚属首创,在全国这样大规模推开的也不多见,为中西部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调查方式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