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解读电子台胞证:持证人可自助通关

01.07.2015  16:07
图为2015版电子台胞证示意图。 林玲 摄

  中新网7月1日电公安部网站今日刊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就启用电子台胞证答记者问,全文如下:

   1.和现行证件相比,电子台胞证有哪些明显的变化?

  答:电子台胞证最明显的变化有两个方面:一是采用了卡式证件的形式,携带使用更为方便;二是取消了签注区,进一步落实了取消台胞签注政策规定。此外,我们对卡面可视信息也作了一些调整和优化,比如取消持证人“职业”、“现住址”,将“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合并为“有效期限”,增加持证人台湾身份证姓名,卡面用英文明示证件功能,等等。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为台胞使用证件提供更好的服务。当然,电子台胞证最核心的变化是嵌入了安全智能芯片。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使用了高灵敏电子元器件,电子台胞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或接触强磁场。

   2.台湾同胞应该如何申领台胞证?申领电子台胞证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

  答:取消签注和启用电子台胞证后,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不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有关单位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的,可以直接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大陆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办电子台胞证和现行做法没有区别,申请人只需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验有关证件材料,提交符合标准的制证相片,按规定缴费即可。

   3. 电子台胞证试点签发的具体安排是什么?

  答:自7月6日起,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试点单位受理的范围与现行安排一致。其中,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受理台胞在台湾地区、港澳地区提交的申请,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居民也可以向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福建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已在福建省内的台湾同胞补发、换发电子台胞证的申请。

   4.电子台胞证可以直接在各类电子服务平台上使用吗?

  答:电子台胞证是法定出入境证件,参照国际民航组织DOC9303 TD-1旅行证件标准设计制作,内嵌有安全智能芯片,卡面打印有符合国际标准的机读码,具备自动读取识别的技术基础。持用电子台胞证出入境时,信息系统可以自动读取证件信息进行核验,持证人如果已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还可自助通关。台胞证(包括现行本式台胞证)在出入境管理以外领域的应用,比如自助购票、自助值机等,需具备两项基础,一是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将台胞证作为身份认证的有效证件,二是配备可以识读出入境证件的设备。目前已有一些行业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我们将加大对台胞证的推介力度,公布相关技术规则和参数,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台胞证信息联网建设,为台湾同胞使用台胞证提供更好的服务。

   5.台胞证的号码是如何编制和管理的?

  答:5年有效台胞证自1992年启用起就将证件号码前8位作为持证人个人号码,当时的证件号码中除了8位个人终身号外,还后缀有代表签发地、签发次数的数字、字母。为了解决证件补发、换发后签发地代码、签发次数发生变化给持证人带来的不便,2008年9月起已将签发地代码、签发次数从证件号码中剥离,只保留个人终身号作为证件号码,更加突出了个人终身号的独立性,重新申请不会变换证件号码。简单而言,不管是哪个版本的5年有效台胞证,只要是签发给同一个台胞,证件号码前8位都是一致的。这次电子台胞证在证件背面为曾经办理过旧版通行证的持证人提供曾持证加注。可以说,5年有效台胞证“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有关社会服务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台胞证号码的特点开展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次有效台胞证有效期短(仅3个月),使用的是流水号。

(原标题: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就启用电子台胞证答记者问)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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