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安系统21个单位51名个人受表彰

20.05.2017  17:05

  自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先进模范集体”荣誉

  8位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 刘宏顺)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5月1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会上,我省公安系统21个单位、51名个人受到表彰。

  其中,自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先进模范集体”荣誉,曾有成、戴鹏、江筱辉、李惠川、彭孝军、王洛让、王艳、林正良8位民警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等我省4个公安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滨江派出所等16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李建华等43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据悉,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的8位民警分别来自网监、情报、交警、刑警等不同警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