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关注:公安执法更科学 人民警察也“高考”
11.05.2015 19:07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人民警察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保障社会稳定的执法者。那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会不会有不公正、不合理的执法行为呢?为了在大程度上杜绝不和谐执法现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运用能力,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于5月10日下午举行。全省共设立28个考点、574个考场,共3599名民警报考本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10188名民警报考本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
本次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仍统一在高考标准化考场举行,视频监控逐级传输至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期间,公安部相关领导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省考试情况进行巡考,同时公安部派员赴我省公安机关巡考,省公安厅在省教育考试院对全省考试情况进行了视频巡考。这可谓是公安系统中的“高考”哦~
据了解,省公安厅从2011年开始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86174名民警(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民警)通过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39783名民警通过了中级执法资格考试,494名民警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规定,民警执法资格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非常不好意思,你不得办理案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只有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方能报考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今年,省公安厅出台《严格落实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高考”进行到底。
(新闻频道记者 王波 熊猫新闻 盖世伦 编辑)
熊猫新闻热线电话:028-85008484(9:00--17:30)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11.05.2015 19:0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