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出炉,选址方便家长接送

14.11.2014  10:59
确保安全 幼儿园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能力 规模适度 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以6、9、12个班为宜 布局合理 每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不低于9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 幼儿园规模不宜过大、园舍由三部分组成、选址方便家长接送……日前,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成都新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园舍构成、布局、选址与建设用地,以及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园舍建筑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规范。 《指导意见》规定,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总体规划和园舍建设,必须确保幼儿和保教人员安全,其建筑及设施应具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和应对措施。幼儿园的园舍应由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在幼儿园的建设规模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幼儿园的建设规模不宜过大,以6、9、12个班为宜。具体规模应根据办园规模和园舍建筑面积指标、用地面积指标确定,幼儿园需按6个班180人、9个班270人、12个班360人来设计。《指导意见》还规定,幼儿园小班(3~4周岁)20~25人;中班(4~5周岁)26~30人;大班(5~6周岁)31~35人的班级规模。 对于幼儿园的布局,《指导意见》要求须符合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主干道交通干扰;具有合理的规模效益和较好的社会效益等原则。同时,新建住宅区应规划建设规模适宜的幼儿园;每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不低于9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 (成都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