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07.06.2016  09:11
核心提示:  6月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来到12366北京中心,围绕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接受在线访谈,倾听纳税人心声     6月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来到12366北京中心,围绕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接受在线访谈,倾听纳税人心声,回应社会关切。

 

  孙瑞标首先向网友们介绍了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相关背景和准备情况。他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7月1日,资源税全面改革将在全国推开。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召开了全国资源税全面改革动员视频会议,目前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多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

 

  随后,就社会高度关心的相关问题,孙瑞标与网友进行了坦诚交流。在回答网友关于改革后资源行业的税费负担会否提高的问题时,孙瑞标明确表示,此次改革按照税费平移的基本原则,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改革后大部分企业的负担将有所降低。

 

  在回答网友关于改革后是否所有矿产资源都实行从价计征的问题时,孙瑞标介绍,全面构建从价计征机制是本次改革的核心。将资源税与体现资源供需关系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因此,原则上应对全部资源产品实行从价计征。但考虑到粘土、砂石等极少数资源品种计税价格难以取得,对其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但同时要实行清费立税。

 

  孙瑞标在访谈过程中还表示,下一步,税务总局将会同财政部做好税目税率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税率测算和征管准备工作,确保资源税全面改革顺利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副司长练奇峰也在线回答了网友关心的资源税全面改革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