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574件 处分10261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今年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3.94,较2012年上升0.95
1-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574件,处分10261人,为3112名干部澄清了是非
本报讯(记者 钟振宇)1-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同比增长28.9%,这是记者从12月24日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第八次常委会上获悉的。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黄昌明在会上通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今年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3.94,较2012年上升0.95。
我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遏制,初步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前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14648件,立案11574件,处分10261人,同比分别增长26.1%、28.9%、25.2%。加强对基层办案的深度指导和综合考评,促进基层自主办案。1-11月,全省基层立案10713件,同比上升28%,占立案总数的92.6%,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注重案件查办综合效果,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3112名干部澄清了是非。
通报显示,我省聚焦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配合中央第九巡视组来川巡视,省纪委积极主动配合开展个别谈话、实地调研、信访接待和专项检查,集中办理中央巡视组转交信访举报件,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逐级建立台账,限时办理完结,中央第九巡视组给予充分肯定。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执行,我省成立多个督促检查组进行集中督查,督促整改问题668个。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11月,查处涉及“四风”问题案件3173件,处分2730人,通报典型案件884件,公开曝光462件。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健全作风巡察、约谈等制度;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