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余其松) 12月1日,古蔺县不动产统一登记第一批证书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标志着泸州市成为全省首个全市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级市。
颁证仪式上,省国土厅党委委员、总规划师王浩,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吕建平,泸州市副市长张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燕萍,市国土局党委书记、局长丁跃萍,古蔺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廷俊,县委常委、副县长冯利琼等为第一批权利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
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古蔺县全域范围。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古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2015年12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古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地役权等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古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5年过渡期后,将逐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