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19.06.2015  16:57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近来,全国发生多起建筑房屋垮塌事故,特别是6月14日,贵州遵义市一栋9层老旧居民楼再次发生局部垮塌,造成4人死亡。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容易导致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全省城市棚户区老旧房屋、危房和受到地质灾害等影响的房屋较多,火灾等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建筑房屋垮塌、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级人民政府和住建、国土资源、商务、经信、教育、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属地街道、社区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建筑房屋安全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建筑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全覆盖全面排查老楼、危楼和存在地质灾害影响房屋的安全隐患,强化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突出重点,认真排查

各级要对辖区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采空区地面住房、存在滑坡、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门窗变形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老旧居民楼、养老院、棚户区等。

认真开展建筑房屋消防设施、电气线路、城镇燃气管线和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及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

各级人民政府及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村组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危房摸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情况要认真进行梳理,建立台帐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建筑房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析鉴定、检测,逐一提出整治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治。对存在垮塌、墙体倾斜开裂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住建部门必须跟踪监管,一抓到底,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老旧危房、棚户区房屋、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各级要结合旧城改造、地灾治理、新农村建设等,统一规划,及时搬迁群众,从根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消防等重大隐患,各级安委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要当成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倒逼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自查自报自改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和街道、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和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探索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主动报告、发现和举报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