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司委来川调研社区矫正立法

02.12.2013  16:42

  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迫在眉睫
      本报讯(记者 熊润频)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日前率队来川开展社区矫正立法调研。在11月29日举行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来自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劳教制度废止后,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区矫正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于2006年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2010年实现全省铺开。目前,全省100%的市(州)、100%的县(市、区)、96%的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7687人,累计接解除矫正40962人,现有36725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0.1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上看,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还存在法律规定滞后、社区矫正机构不够健全、队伍力量较薄弱、协调机制不够顺畅等问题。对此,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建议,构建监禁刑执行与非监禁刑执行统一协调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明确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机构,明确社区矫正场所和社区矫正社会化的矫正措施等。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的专职委员也从建立健全非监禁刑的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保护、合理配置社区矫正的机构和职权等方面提出建议。省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律师代表、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也提出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主持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