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任务更实追究更严

14.07.2014  04:27

部分市级部门谈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

为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我市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快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逗硬追责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昨日,市发改委、市广新局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各自部门党组和纪检机构如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更实、追究更严。

市发改委: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市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市发改委党组是全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积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上半年党组会(办公会)1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党组书记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同干部职工个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化作风建设。上半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严肃查处部分银行捆绑收费和部分医院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初步建成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四是严明党的纪律。

作为执纪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组积极加强协调推进,行使好监督责任。切实转变职能,认真开展监督。注重对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监督,强化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党组会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均进行公开。针对党员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对直属单位个别同志进行警示约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先后6次对直属单位和处室进行明察暗访,注意从财务报销、资金审计的结果中发现线索。同时强化警示教育。

市广新局:

切实把“两个责任”牢记心上压在肩上

按照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市广新局进一步厘清局党组主体责任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权责分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切实把“两个责任”牢记心上,压在肩上。

该局采取“两责”并进,合力实施的方式,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哪里,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主体责任五落实,监督责任四到位。

一是局党组主体责任五落实,即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落实。该局印发了《市广新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市广新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明确了8大类39项具体工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四到位,即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制度建设到位,廉政风险专项防控工作到位,行政效能监督工作到位,日常巡查工作到位。为做好2014年“村村响”广播室建设廉政风险专项防控工作,事前组织查找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事中严格开展督查,年底前将组织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的建设点位随机抽查。本报记者 李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