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施“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3月1日,四川省实施“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万鹏龙详细介绍了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两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效,解读《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罗文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罗光辉参会。会议由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波主持,20余家媒体应邀参会。
据万鹏龙局长介绍,按照省政府要求,四川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4月成立起草组,组织力量启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近日召开的四川省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着眼于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始终注重把监管工作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通过认真总结多年来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系统梳理省直相关部门职责,并两次征求省直50多个部门意见,最后经省政府第112次常务会会审议通过。
《意见》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针对性。《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老百姓创业和加强市场监管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与期盼,提出了针对性工作举措。二是系统性。与兄弟省市相关文件相比,《意见》既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要求,又对“先照后证”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内容更加全面,逻辑性也非常强,体现了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的总体布局,形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统一、有机的整体。三是可操作性。《意见》结合全省实际,明确了先照后证、市场监管工作的具体工作举措,特别是“两目录一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强化了刚性约束,并围绕抓落实,抓执行,要求建立考核机制,加大对设置许可项目、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操作性非常强。
“加强‘宽进’后的‘严管’,事关商事制度改革的成败”万鹏龙局长强调,四川“先照后证”改革将15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依法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事项,取消了40项,只保留34项,加上国务院及法律法规明确的3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71项。为重点突出设定依据和实施机关,四川对相同项目的设立与变更、注销进行了合并,由71项合并为56项。大部分的行政审批从事前改到事后,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创业成本。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加快实现归集各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加快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加快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这“四个加快”,充分体现了强化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的紧迫性,当前最紧迫的是指导和推动市州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在各部门的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信用信息真正记到企业名下,以解决信息的区域化、分散化、碎片化问题。
据悉,目前乐山、遂宁的交换平台已经投入使用,今年省工商局将着力于省级信息共享平台与地方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的建设。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经营许可、资质审核、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评价因素,对失信主体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良好局面。会上,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政管办回答了记者提问。(撰稿:颜伟 摄影:刘永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