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
本网讯 2013年以来,四川省紧紧围绕棚改面临的资金保障“牛鼻子”,创造性地提出了“省级平台统贷,市县政府还款,省级财政增信”的棚改融资“四川模式”,推动四川棚改不断加速,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统贷“四川模式”初显成效
根据规划,2013 2020年四川省要完成约170万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其中,2013 2017年改造150万户,约占同期全国改造量的10%,估算总投资超过6000亿元,预计融资需求约5000亿元,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面临巨大资金压力。
2014年4月2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后,四川省委、省政府把握机遇,主动作为。省委书记王东明批示督促,省长魏宏专题研究,果断决策,省政府周密部署,迅速建立起由我厅牵头、以四川发展(控投)有限责任公司(后调整为四川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统借统还”平台、以市县为改造和偿贷责任主体、通过省财政扣款机制约束市县还款的省级统贷“四川模式”。
统贷模式一经建立成效即显,仅1个多月就帮助31个市县、120多个项目获得351亿元国开行专项贷款授信,全年共获得省级统贷专项贷款600亿元。原定3年600亿元的贷款总额在半年内提前落实到市县项目,有望提前两年多看到资金效益。省级统贷调动了市县加快棚改的积极性,成为四川棚改全面提速最有力的助推器。2014年全省共改造危旧房棚户区40.6万户,为全省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合作 加快危旧房棚改步伐
今年以来,四川省以加快国开行贷款资金发放使用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与国开行在棚改领域的合作,推动全省进一步加快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有效助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精选项目,发挥效益。今年四川省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9.6万户,货币化安置比例力争达到40%,这给政府直接投入和当期支付带来巨大压力。我厅把握几个原则,筛选国开行贷款支持项目。
首先严格把关项目性质,确保申贷项目都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危旧房棚户区认定标准。申报项目必须是纳入全国改造规划且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实施的项目,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其次是将贷款申请与项目改造进度挂钩,将项目征收(拆迁)进展情况和安置住房建设情况作为贷款审核的必备条件。
最后是改造项目必须按照“政府主导、政府运作”的原则,改造工作由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业主)实施,贷款资金专门支持缺乏商业开发价值而群众强烈要求改造的项目。支持地方政府啃“硬骨头”,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优化资金使用,发挥更大效力。今年以来,我厅进一步加大对棚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了对贷款资金发放及支付资料申报的指导力度。帮助市县平台公司完善相关资料,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和要件,允许市县在国开行贷款承诺范围内对实施项目和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调整。今年1 6月发放国开行专项贷款资金105亿元,贷款余额196亿元,确保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高效发挥效益。
互信合作,高层推动。四川省和国开行建立了互信合作机制,双方高层定期沟通,就合作事项充分协商,就面临的问题争取共识。我厅与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建立了全面合作、定期会商机制,在国开行四川省分行积极支持配合下,我厅牵头建立了贷款项目联合审查机制,明确了贷款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和条件,制订了贷款资金发放使用细则,建立了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和使用的长效机制。四川省与国开行原商定3年省级统贷600亿元,远不能满足全省棚改的融资需求。目前,全省已启动省级统贷第三批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并与国开行就进一步加大合作力度进行了积极协商,力争将省级统贷规模扩大到1000亿元 1500亿元。
强化规划引领,拓展开发性金融支持渠道和形式。我厅与国开行四川省分行共同编制了《四川省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系统性融资规划》,针对不同项目性质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和偿债机制,做好棚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目前,正积极与国开行沟通,抓住国开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专项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争取国开行支持地方加快完善与棚改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绵阳、内江等地也在就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融资模式与国开行展开协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