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占道摆摊最高收10元每天每平方米
成都商报讯(记者 韩利)已试行两年的成都中心城区占道费收费标准明年1月10日将正式执行———经营性占道最高收费10元/天·平方米。昨日,成都商报(微博)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正式执行收费标准与试行标准并无调整。
占道收费标准按照占道的性质,分为摊点、亭棚等营业性质占道和堆码、施工、临时建筑等其他占道两大类。同时又按照收费区域分为三大类,实行差别化收费。一类收费区域包括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区域的道路;天府大道(北至桐梓林南路路口、南至世纪城路路口)、世纪城路;锦绣路、领事馆路。二类收费区域包括一环路(不含一环路)至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区域的道路;桐梓林片区(东至人民南路四段,南至桐梓林南路,西至新光路,北至二环路南三段以内区域的道路)。三类收费区域为上述两类区域以外的城区道路。
按照收费标准,一类区域内经营性占道,三个月以内每天每平方米5元,半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6元,一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8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10元,其他占道,三个月以内每天每平方米3元,半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4元,一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6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8元。二类区域内经营性占道,三个月以内每天每平方米4元,半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5元,一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6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8元,其他占道,三个月以内每天每平方米2元,半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3元,一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4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6元。三类区域内经营性占道,三个月以内每天每平方米3元,半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4元,一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5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7元,其他占道,三个月以内每天每平方米1元,半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1.5元,一年以内每天每平方米2.5元,一年以上每天每平方米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