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仨月偷熟人12部手机 专家称其丧失耻辱感

19.11.2015  13:15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原标题:专偷熟人手机 3个月得手12部

  11月16日,江北区公安分局红旗河沟派出所,王先生陪同儿子前来自首。王先生称,儿子王垦(化名)游手好闲,还专门偷熟人的手机,前后达12部。

   父亲拉着儿子来自首

  “娃儿好吃懒做,整天上网。”王先生说,儿子22岁,没有固定工作,最近一年更是游手好闲,班也不上了。

  有一次,王垦的同学打电话找到老王。对方称,王垦吃饭时借了自己手机再也没有回来,通过其他同学才找到老王的电话。

  “如果需要钱,我们可以借给他。”同学很愤怒地说,王垦把手机还回就不追究了。

  发现儿子盗窃朋友财物,老王起初只是斥责儿子。“没想到他不悔改,继续偷人东西。”11月16日,王先生带儿子自首,希望他痛改前非。

  专门“杀熟”偷12部手机

  王垦交代,今年7月、8月、11月,他共偷了12名同学、同事、朋友的手机,包括8部苹果手机、两部步步高手机、1部VIVO手机、1部魅族手机,转手就卖了,共获利近4万元。

  王垦先是在QQ上跟熟人嘘寒问暖,然后约出来吃饭。每次饭吃到一半,王垦以各种理由借手机一去不回,随后将被自己坑过的熟人从QQ好友栏删除。由于被骗的熟人都是跟他QQ联系,王垦几乎不用手机,所以一旦被删除,就找不到他了。

  “为什么专找熟人偷?”民警问王垦,他的回答是:“当今社会还是熟人好骗,骗熟人安全系数比较高。”问及为何只偷手机而不偷其他财物,王某说因为太熟了,只偷手机心里要好过些。

  目前,王垦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重庆晚报记者  朱隽

   犯罪心理专家:  偷熟人比偷陌生人更可怕

  重庆警察学院犯罪心理学副教授汤文俊称,如果嫌疑人偷东西是为了缓解某方面的痛苦,比如焦虑、恐惧、担心等,那么可能会有某种心理疾病。王垦仅仅是满足物质欲求,跟满足心理嗜好有区别,不能定义为心理疾病。

  汤文俊分析,以熟人为作案对象,不需要更多的犯罪成本,譬如犯罪技能和犯罪机会等,只需要熟悉人的信任即可,因此增加了犯罪安全感,这是王垦反复采用此手段的原因。

  从个性特征看,王垦比其他盗窃犯更冷漠、更自私,社会适应能力更差。因为他伤害的对象是跟自己有着情感连接的熟人,还没有负罪感,这种做法是对自己社会支持系统的极大损害,已经丧失了耻辱感和道德感,破坏了朋友之间的信任和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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