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方政府性债务6530.98亿元 风险总体可控

25.01.2014  14:30

  四川首次公布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30亿元 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杨琴 吴忧)24日下午,省审计厅对外公布了《四川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30.9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650.90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47.74亿元。

  省审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陶志伟解读表示,审计结果表明,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看,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共6530.98亿元 县级政府最多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530.98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650.90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047.74亿元。

  从政府层级看,省级、21个市级、182个县级和4367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分别为352.24亿元、2030.58亿元、3878.38亿元和269.78亿元。

  从举借主体看,政府部门和机构、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分别举借2430.52亿元、2392.72亿元、815.49亿元。

  银行贷款为主 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

  从债务资金来源看,银行贷款、BT、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分别为2555.28亿元、1301.69亿元和821.47亿元。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136.10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科教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4878.47亿元,占79.50%。

  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显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审计以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对2012年底 我省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71.58%。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大多有相应的经营收入为偿债来源,只有在被担保人和债务人自身偿债出现困难时,政府才需承担一定的偿还或救助责任。审计结果显示,若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折算后,2012年底全省政府性债务的总债务率77.65%。

  截至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后,逾期债务率为3.19%;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3.39%和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