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修例封杀无牌宾馆 最快今年暑假实施
图:旺角铜锣湾等区小型宾馆林立。香港《大公报》资料图片
中新网3月14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决定收紧《旅馆业条例》,封杀无牌宾馆,最快今年暑假实施。
修例后,若大厦公契禁止作旅馆用途,旅馆业监督可拒绝发牌,预计全港至少280间旅馆将受影响,需迁址以继续经营;当旅馆申请新牌或续牌时,需咨询同一大厦居民的意见,并经由独立委员会考虑是否发牌。为方便民政事务总署牌照处执法,日后职员可持搜查令捣破无牌宾馆,经营者一经被定罪,最高罚款会提高至50万元及监禁三年。
近年港府接获关于旅馆经营的投诉不断上升,由2011年不足700宗,大幅增至去年的1600宗,前年北角五洲大厦内一家宾馆的三级大火,导致一死二十五伤的惨剧,无牌旅馆问题更惹人关注。事隔两年,香港民政事务总署去年就检讨《旅馆业条例》完成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后,决定修订条例,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加强规管旅馆,除了监管楼宇结构及消防安全,修例后会优化发牌制度,更顾及旅馆附近居民的意见;亦会加强罚则,处分经营无牌宾馆负责人,保障旅客利益。
违契旅馆宽限期后需迁离
《旅馆业条例》修订后,若旅馆所在大厦的公契列明禁止作旅馆或商业用途,民政事务总署有权拒绝发牌或续牌。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昨日(13日)表示,全港现约280间违反大厦公契的持牌旅馆,它们可获12个月宽限期,之后需立即搬离现址。该280间旅馆涉及约2200个房间,占全港旅店总房数仅约2.5%,相信有关变动对整体房间供应影响轻微。
署方又指,修例后会优化旅馆发牌制度,包括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由法律、建筑、测量等人士担任,在签发新牌照或续期申请时,须顾及同一大厦居民的意见和申请人回应后,才决定是否签发新牌,而申请人亦必须是“适当”人士,即未曾被《条例》定罪的商人。新例又建议加强阻吓力,严惩无牌旅馆经营者,包括业主、租客和占用人等,都要负上刑事责任,最高刑罚由20万元(港币,下同)大增至50万元,监禁期亦由两年增至三年。
牌照处去年进行1.35万次执法行动,成功检控及定罪的数字仅147宗,占行动总数1%,冯程淑仪形容对这数字不满。署方建议牌照处职员可获赋权,向法庭申请搜查令状,有需要时可强行进入无牌旅馆巡查,若发现床铺、广告及宣传单张等“环境证供”,职员毋须在“放蛇”或“人赃并获”的情况下,便已可拘捕疑人。
署方亦建议制定多项行政优化措施,提升旅馆安全,包括将旅馆细分为“酒店”、“宾馆”、“度假营”及“度假屋”,清楚界定不同旅店,除了酒店持牌人外,其他人不能以“酒店”作招徕。而旅馆续牌后,要设24小时有职员当值的柜台,并需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保障旅客安全。为让经营者有足够时间适应,局方会提供过渡安排,在《条例草案》生效后,他们可按现行发牌规定续牌一次,为期12个月。
被问及修例后,会否影响旅店业生计,冯程淑仪称衡量各方因素后,在旅馆的经营成本上“难以妥协”,强调居民、旅客及保险都十分重要,“不一定有居民反对便一定唔批(出牌照)”;不过她又指,若因房间数目太少而难以设立24小时接待柜台,申请人可提交其他建议供署方考虑,政府日后会协调旅店搬迁、过渡等安排,不担心日后有人会巧立名目,例如以“同乡会”名义来借尸还魂。
冯程淑仪称,香港民政事务局正与律政司合作,稍后将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预计行政措施最快于今年第三季落实。(记者 吴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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