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出台保险资产分类指引

27.10.2014  13:32
核心提示:以往保险投资产品以银行存款、债券及股票为主,能够以公允价值计量。随着投资渠道的逐步放开,新增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股权及不动产计划以及信托等非标类金融产品,缺乏统一的风险衡量标准及减值准备计提措施,难以客观反映保险投资资产质量和真实利润水平。    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指引》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通过对保险机构投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和评估,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全面资产风险管理工作,改进保险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所指资产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保险机构投资资产划分为不同级别的过程。需要进行风险分类的资产包括保险机构投资的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之外的资产。     以往保险投资产品以银行存款、债券及股票为主,能够以公允价值计量。随着投资渠道的逐步放开,新增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股权及不动产计划以及信托等非标类金融产品,缺乏统一的风险衡量标准及减值准备计提措施,难以客观反映保险投资资产质量和真实利润水平。     为此,《指引》以风险为基础,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分类标准的核心定义为:(一)正常类: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资金能够正常回收,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资产及收益会发生损失。其基本特征为“一切正常”。(二)关注类:资产未出现显著减值迹象,但存在一些可能造成资产及收益损失的不利因素。其基本特征为“潜在缺陷”。(三)次级类:资产已出现显著减值迹象,即使采取各种可能措施,资产仍可能形成一定损失,但损失较小。其基本特征为“缺陷明显,损失较小”。(四)可疑类:资产已显著减值,即使采取措施,也肯定要形成较大损失。其基本特征为“肯定损失,损失较大”。(五)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资产仍然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其基本特征为“基本损失”。     《指引》主要采取穿透法原则,重点关注偿债主体和增信措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发行主体及提供实质还款来源的责任主体的风险状况,以资本金或收益的逾期天数为硬性指标,综合评价产品的信用风险和预期损失程度。     《指引》区分直接股权投资与购买股权投资金融产品的间接股权投资两类。直接股权投资主要衡量投资成本与公允市场价格的高低;间接股权投资主要采用穿透法,重点对企业质量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同时考虑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资信状况、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措施、投资权益保护机制、股权退出机制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该类产品的风险分类。四是确定不动产风险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