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推动川鱼产业发展座谈会举行

15.03.2020  02:31

  3月12日,落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川鱼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农业农村厅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落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具体措施的情况汇报,研讨了新冠肺炎疫情对川鱼产业的影响及如何进一步抓好产业发展。

 

 

 

  刘作明对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决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抓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推进川鱼产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要向公众解读《决定》对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川鱼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将我省具体的保护措施、要求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广而告之,为水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解疑释惑,让老百姓吃下安全消费水产品的“定心丸”。要做好《决定》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及地方性法规的衔接,形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制度合力。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外种群,要一以贯之地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要求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要强化源头管理,全面禁止、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规范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川鱼产业健康发展的压舱石,要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快开展评估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做到显性化、标识化。要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认真清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生产经营方面的行政许可。要公告许可事项,分类分阶段开展清理工作。要发挥好政府监管引导与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有效平衡依法保护管理与合法利用的关系,切实维护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市场优胜劣汰。要坚持点面结合,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支点,全面推进“鱼米之乡”建设,大力发展稻渔融合产业,加快川鱼振兴步伐,为“三农”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邓良基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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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进一步明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范围
  新华网成都3月20日电(胡攀)新华网19日从四新华网四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