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城环资委召开《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
5月22日上午,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环资委)在成都召开《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听证会。
5月8日,省人大城环资委在四川人大网、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发布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公告,央广网等多家媒体刊载了即将召开立法听证的信息。
来自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9名听证人出席了本次听证会。10名来自网络、电话报名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文旅厅、省文物局的陈述人,在听证会上就听证事项阐述了具体的观点和理由。12名旁听人出席了本次听证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在主持听证会时指出:“探索建立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协同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的法治保障,可以有效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关系,实现赤水河流域共治共管共赢,制定《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十分必要。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前,通过举行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意见,是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一项重大举措。”
本次听证会主要分为陈述、询问和补充发言三个阶段,选取了20条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听取意见。听证会上,来自各个部门的陈述人分别围绕赤水河流域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保护、水电开发和拦河筑坝等工程建设活动的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陈述。来自成都的律师代表,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以及泸州市古蔺县、合江县的基层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就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等条款提出了意见建议。
梁伟华表示,听证结束后,城环资委将对发言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形成听证报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审议《条例(草案)》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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