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召开 王东明强调要巩固提升这六大方面
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召开
推动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王东明讲话 尹力出席 邓小刚主持
(记者 张宏平 钟振宇 陈松 摄影 田为) 8月31日上午,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省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王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邓小刚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王东明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始终把依法治省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来抓,坚持系统谋划与务实推进相结合,坚持制定良法与善政善治相结合,坚持抓“关键少数”和抓基层基础相结合,坚持整治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依法治省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法治四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同时要看到,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把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引向深入,为到2020年基本完成法治四川建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王东明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照依法治省《纲要》和《决定》,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集中精力抓落地落实、巩固提升,切实把四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要在科学立法方面巩固提升,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紧扣中心任务,认真做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性立法,更加注重体现地方特色的创制性立法,加强脱贫攻坚、绿色发展、对外开放、社会依法治理和国资国企、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重点领域重点方面立法。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二要在严格执法方面巩固提升,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突出“放管服”主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要在公正司法方面巩固提升,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更加重视司法裁判的社会导向功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公安、国安和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在全民守法方面巩固提升,着力增强全民法治素养 。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一步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治理体系。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
五要在社会治理方面巩固提升,坚定以法治求稳定促和谐 。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群体,注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面立体防控,抓好超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依法治理,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抓实抓牢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基础工作。
六要在抓“关键少数”方面巩固提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建章立制,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党纪国法约束下履职行权。坚持严管厚爱,把能否依法办事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领导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王东明强调,全面依法治省是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各级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人民团体要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检查考核,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上,省委政法委、环保厅、宜宾市、广元市、成都市新津县、甘孜州道孚县各卡乡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公正司法和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抓住“关键少数”依规治党、以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作交流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和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委维稳领导小组、省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其他省直部门(单位)和部分在蓉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国有大型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州)、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