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9.5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责任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细化政策措施,整合社会力量,推动构建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新格局。
一是健全保护保障工作体系。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督查督导工作机制,各地均出台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政策,形成了系统的领导协调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在乡镇特别是村居一级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主任),全省共配备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主任)40800余名,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是完善分类救助保障制度。将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散居孤儿)和1300元(机构孤儿)。对所有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全部开展医疗保险资助活动,孤儿全部纳入“明天计划”资助项目,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实现零支付。农村留守儿童中陷入困境和生活困难的儿童也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
三是推动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建设,细化、实化关爱服务措施,整合民政等相关部门、救助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的资源,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针对凉山州特殊困难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财政自2014年以来安排近亿元专项资金,在整合州县低保资金基础上,推动近2万名凉山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关爱保护等问题逐步解决,不断提升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四是开展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从落实监护责任、履行强制报告、强化控辍保学、依法打击遗弃行为等方面着力,切实解决监护责任缺失、安全教育缺位等问题。全省排查出的9.5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了监护责任;1.4万余名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登记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