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沉迷网游缺钱 挪用公司货款买装备被判刑

08.05.2014  17:11

80后小伙胡某原是合肥一家数码公司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胡某先后侵占了公司80多万货款,由于长期沉迷游戏,其非法所得大部分都被用于购买游戏装备。昨日,记者从庐阳区法院了解到,胡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胡某,男,1982年2月出生。2011年12月,胡某被合肥某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聘用,担任该公司在六安专柜的促销员,同时履行店长职责,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据调查,2012年5月至2012年底,胡某通过伪造销售合同、虚报销售报表等方式,骗取公司向六安专柜发货,再将公司发货私自转卖给他人,胡某私自转卖的货物包括38部苹果手机、33台苹果平板电脑和65部苹果笔记本电脑等。据审计,胡某利用职务之便共计私自转卖公司82万多元的货物,并将货款据为己有。所得钱款大部分被其用于购买游戏装备及彩票等花销。

法院审理时认为,胡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货款82万多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鲁岩 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