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年报正式启动 六大信息须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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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从10月1日起,成都市企业、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工作已经正式实施。截至10月13日,全市有4438户企业填报联络员信息,其中1281户企业完成联络员备案办理,1444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已完成年报公示。
成都市工商局局长郭晓鸣告诉记者,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准入门槛,而10月1日起实施“年检”改“年报”,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负担,但同时也要求企业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利于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
年报报什么
年报怎样报
为服务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顺利完成“年检”到“年报”的转变,成都工商积极宣传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内容,利用成都信用网、工商政务微博播放企业年报动漫宣传片,在市工商局、市政务中心网站公布《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备案办理指南》等5份便民办事指南,在各级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增设年报窗口,发放年报办事指南,开展在线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宣传年度报告工作流程,引导申请人熟悉年度报告办理程序。各级工商部门还增设联络员备案窗口及办公设施,积极满足企业联络员备案和个体户现场递交年度报告表的需求;在企业、个体户年报高峰时段,实行延时服务、延伸服务和预约服务,做到企业当场申请备案,窗口当场办结。
年报报什么
六大信息均须公示
营收利润等可不公开
根据安排,从10月1日起,在成都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并公示2013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将从明年开始,在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但工商联络员的备案工作可在今年内提前进行。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法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因为处于改革调整期,2013年度的年报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这里的企业包括: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含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蓉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
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周光元告诉记者,按照成都市工商局公布的年报详细指南和流程,包括企业网站在内的六大企业信息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但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等可由企业自己决定是否公示。从原来的企业“年检”到现在的“年报”,最大的区别是强调了企业的责任,必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向社会公示(如图)。
特别提醒
为保护企业隐私,对于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年报怎样报
企业工商联络员需先备案
年报可全程网上办理
为了确保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在首次填报之前,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首先确认联络员并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审核,仅需两步就可完成:
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caic.gov.cn/)中先对企业信息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可选择“备案”网上填报联络员备案信息,网上打印联络员备案表,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书面提交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登记机关指定地点进行备案审核。
经审核人员审查无误后,在公示系统中对该联络员信息予以审核通过,公示系统将通过联络员备案信息中预留的联系电话,以短信方式自动发送登录密码。联络员可凭该密码经相关信息验证后登录公示系统,并报送企业年度报告信息或即时公示信息。
企业(专合社)联络员备案后,就可以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正常网上年报(如图)。
特别提醒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电子方式或者向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工商局或其委托的辖区工商所以纸质方式直接报送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电子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无需“信息联络员备案”,可依据经营者个人信息直接登录填报。周光元介绍,联络员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及时在公示系统网上重新填报、打印联络员备案表,经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书面提交至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备案审核。
不年报会怎样
往年没年检今年仍可年报
三年不年报将进“黑名单”
记者昨日来到成都市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已经有很多企业前来办理联络员登记备案。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年报从10月1日开始,但真正开始办理是在10月8日国庆长假过后,且现在主要以办理企业工商联络员为主,仅仅一周时间,全市约由5000户企业前来办理。
按照相关规定,未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别提醒】周光元告诉记者,因为目前前来办理的企业还不是很多,企业可以尽早安排时间办理,以免临近截止日期“打拥堂”。针对有些以往没有参加年检的企业担心年报时会不会被处罚,周光元明确表示,过去的《企业年检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已经废止,所以往年度没有参加年检验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既往不咎”,只要执照没有注销或被吊销,今年仍可以正常进行年报。年度报告报送过程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企业如有问题,请登录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查阅相关规定和操作办法(网址:http://www.cdgs.gov.cn/),也可拨打028-86522627,028-86917516进行咨询。成都商报记者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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