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地方立法建议56件
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地方立法建议活动结果揭晓:共收到建议56件,初步确认可作为省人大立法建议的有25件,其中4件可望纳入近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这是记者11月3日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的。
4件建议有望近期启动
这4件公民建议分别是:
——广汉市人民法院杨杰提出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建议。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针对目前犯罪低龄化日益突出的趋势,我省地方立法具有必要性,建议将其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成都市新都区新加坡商业街居民曲通刚提出制定少年权益保护法规的建议。结合国家法律的修改情况和我省实际情况,今年,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启动对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拟适时建议启动我省立法修改程序。
——大邑县水务有限公司周广友提出制定四川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法规的建议。省人大城环资委建议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纳入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
——省水利厅农水局冯拥提出制定四川省村镇供水管理条例的建议。省人大城环资委认为,为加快我省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村镇供水管理,保障农村广大群众饮用水安全,有必要制定相关法规。建议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将该立法建议纳入2011年立法调研计划。
建议采纳率高于往年
另有5件立法建议,由于所涉国家大法正处于制定或修改程序中,要等到国家大法正式出台后再进行地方立法。这些建议分别就制定四川省养老保障监督条例、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四川省被征地农民权益保护法规,以及《四川省绿化条例》、《四川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修订提出了建议。
有公民建议,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认为,上述两项内容立法很有必要,但目前立法条件不成熟,启动立法程序需等待时机。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今年征集到的公民立法建议,总量比2009年略有减少,但所建议内容的采纳率增加,说明总体质量有所提高。有14件立法建议将收入地方立法项目库,有4件拟作为国家立法建议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1件作为省政府立法建议,26件属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