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工商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6.12.2014  19:00

今年,泸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新任务,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清理执法主体依据,执法权限法定化。 该局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执法职权分解情况、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其备案情况五项内容进行逐一梳理,编制《泸州市工商局机构设置及职权目录》,确定行政权力670项,分类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2张,明确每个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以及执法责任。

——规范重大事项审查,决策程序科学化。 为不断完善决策的议事规则和程序,防止决策的随意性,该局制定了《泸州市工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及要求。制定《泸州市工商局重大事项会审制度》,对重大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实行会审制度,有效化解风险。制定《泸州市工商局案件处理审批制度》,对重大、疑难、给予较重处罚的案件,实行案件审批领导组审批制度和分管局长审批制度。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行为规范化。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多项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定《泸州市工商行政执法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排查出5大类、68项、477个风险点,划分3个风险等级。与执法干部层层签订“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状”,对执法责任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岗位和人员,把执法监督与效能问责有机结合起来。每月定期通报《公平交易执法动态》,严查、严处、严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健全评议考核体系,奖惩机制科学化。 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该局制定《泸州市工商局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及细则》、《泸州市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行政许可等四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建立起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将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并与公务员考评相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撰稿:敖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