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0平方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拟不再接受消防安全检查
记者昨日从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四川消防将大力推动消防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内,取消或缩减制约社会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
改革一
30万以下工程可不再备案
大家熟知的公众聚集场所如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在营业前首先要接受消防安全检查(即“开检”),以确保公众的人身和财产消防安全。然而,企业和群众反映,法律法规中对“开检”的场所规模限定不够明晰。因此,此次“放管服”改革中明确,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和300平方米以下的其它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申请“开检”。
同时,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方面,四川消防也将进行探索和尝试——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部分小型场所未取得施工许可就无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问题,将探索实行“承诺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以及住建部门明确不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经申报人承诺后,可不再进行备案。
据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类似的改革还有很多,例如除成都正在按国家要求进行试点外,其余市州将取消部分消防备案技术审查,实现“窗口马上办”与“网上快捷办”相结合。
改革二
部分材料不再提供纸质证明
对于法律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四川消防也在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上为企业“松绑”。
据了解,对于行政审批服务中的申报材料,能够通过内部查询、主动查询或现场核查到的,将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相比当前,将精简办事材料20余项,精简比例达30%。
另外,场所“开检”将不再需要消防安全制度等5项材料,简化为对场所实地检查时进行核查。在提交材料时,因办理结果不合格而重新申报的,不需提供原已审查合格的资料,简化为提供申报表和修正方案。此外,还将探索推行工程图纸电子化,方便群众提交申报资料。
改革三
推行异地受理
此次“放管服”改革,四川消防还将创新改进一系列服务方式。
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探索消防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系统,逐步实现消防行政审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网上实时查询。
推行实施异地受理,全面推行审批项目“一站式”受理服务,申请人可就近在本市任一消防受理窗口申请市级项目,也可在支队受理窗口申请任一区县级项目;根据申请人申请,将提供免费邮寄服务,行政审批决定文书可采用免费邮寄和快递服务送达。
同时,行政审批时间和备案抽查比例也将“瘦身”,探索将行政审批时限缩减至法定时限的50%,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抽查比例统一下调30%。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