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增加有效灌面100万亩
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关键一环,我省将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本报记者 王成栋
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会议5月27日在成都召开,为开创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局面确定了工作指南和行动纲领。作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关键一环,我省农田水利如何结合新形势部署相关工作?近日,记者专访了省水利厅副厅长李勇蔺。
将农水建设与新村建设有机结合
记者:我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离不开水利设施,省水利厅在推进新村建设方面有哪些规划?
李勇蔺:首先,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新村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夯实新村民生之本。按照“集中为主、联户为辅、分散补充”的建设思路,因地制宜施工建设,完成“十二五”规划内剩余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任务,有效改善新村百姓饮用水水质和保证率。
其次,加快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助推新村产村相融。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产业发展、新村建设、乡村旅游和环境改善有机结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实施小农水重点县、五小水利等项目,年内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4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逐步打通农业供用水“经脉”,实现农业“旱涝保收”。同时,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适应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需要。
再者,落实防灾减灾机制。坚持防范为主,采取防汛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的思路,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特别是把防汛责任体系落实到乡村最基层,及早落实组织保障和物资储备;尽快修复各类水毁水利设施,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显著提高新村防灾减灾能力。
从两方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管
记者:农田水利投资、建设、管护、运营都应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那么,我省有哪些配套政策?
李勇蔺:的确,农田水利建管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就是通常社会化建管模式。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农田水利创新监管模式的相关政策,今年,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将继续推行民办公助建设制等,着力从两个方面调动包括农民在内的社会力量积极性。首先,把项目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四权”交给受益者——农户;其次,通过政府出台奖补激励措施和优惠税收政策,搭建投融资平台,明晰产权融资,购买水利公共服务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记者:您刚才提到,通过模式创新来完善农田水利建管模式。那么,我省还将有哪些新的改革政策出台?
李勇蔺:就在前不久,省里正式下发了《四川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分离,分别予以确权颁证,相关工作于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确保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同步。
这只是其中一个步骤。就农田水利改革目标而言,就是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一体化,完善以奖代补等建设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建立以“使用者付费”为主,财政补助、水费补充、产业反哺为辅的工程管护经费多元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