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慈善不是谁都可以做
《慈善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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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内江市民小林打进川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自己最近一次在互联网上献爱心,结果却有网友说这个组织并没有将所有善款给资助人。“到底谁能辨真假?谁来保护善心?”小林提问。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即将实施。作为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否能够规范互联网善举,让你捐得放心?
互联网慈善,如“雾里看花”真假难辨
市民小林向记者展示了来自他的微信朋友圈的各种募捐信息,主要分三大类。
一类是小林的朋友发的。反映自己的亲朋好友突然遇到困难,向社会求助,并承诺将大家捐赠的资金转交困难群众。另一类是转发别人的求助信息。还有一类则是小林的朋友自己求助并留下各种凭证及账号的。
小林收到的各种募捐信息,大约只是互联网慈善的冰山一角。
近年来,互联网慈善大有蓬勃之势。一款叫做轻松筹的软件每天公布各类求助信息,设定捐助目标,及时滚动播出捐助情况。另一款软件,只要你每天走路的步子排名靠前,就可以代替你捐赠一定数量的资金给慈善平台。此外,每逢重要节日、特殊日子,各类社会组织也会通过互联网公开筹集物资和慰问资金等。“现在的慈善活动从发起者、捐助主题到组织方式,都在不断挑战人们的想像力,犹如雾里看花,叫人真假难辨。”一位业内人士说。
互联网募捐,慈善法有明确规定
“要将募捐和求助概念区分清楚。募捐是指以慈善为目的募集捐赠款或捐赠物的活动,出发点在于利他,是慈善法等法律予以规制的行为。而求助就是请求、寻求帮助,是人们互帮互助的行为,是点对点的救助,请求帮助自己或其他遇到困难的人渡过难关,是独立个体的民事行为,出发点在于利己,不受慈善法的规制。”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对于慈善组织而言,其从事慈善活动有一个从捐赠者募集资金物资的过程,还有一个向受助者分配给予资金物资的过程,这两个过程均受慈善法的规制。而对求助而言,善款、善物直接由捐赠者给予受助者,这也是募捐和求助的区别所在。
即将实施的慈善法,对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做了适度放开,将使更多慈善组织可以享有公开募捐的权利,从而促进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只要依法登记满二年,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就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对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想要做募捐,慈善法明确,“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而对于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募捐活动,慈善法则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除要求“募捐活动都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并向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等信息”以外,还作出了“在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要对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和公募资格证书进行验证”的特殊规定。
四种情形属违法募捐,要受罚
募捐所得的善款善物满载着捐赠者的爱心,但层出不穷的骗捐事件,特别是广受诟病的网络骗捐事件,不仅伤害了捐赠者的感情,更极大地影响了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为此,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二)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三)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四)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
省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慈善法本着放宽准入与加强监管并重的立法精神,既允许更多的慈善组织获得公开募捐的资格,又将对违法募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爱心群众积极参与合法募捐,抵制举报违法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