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两月 全省工商查处违法案件51件

09.11.2016  15:38
  11月8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9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监测互联网广告86882条次,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51件,责令停止发布广告44件。

  今年9月,某通讯店业主陈某为推销手机开展销售业务,建立了某手机网,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含有贬低其他经营者商品或服务内容的广告,并大量转发,涉嫌违反《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目前工商执法人员正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针对多起类似违法行为,省工商局表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互联网广告的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全省互联网广告市场。同时提醒,如果广大网友发现违反《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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