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人争取遗产继承权 青白江公证处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04.08.2015  15:45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实习生 付策民 )6年前的一天,一名女子带着两个正在读初中的孩子,来到成都市青白江公证处办理丈夫的遗产公证。公证员却在了解情况时,偶然得知被继承人还有一个残疾人哥哥。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公证员对该女子进行了劝导,最终让她同意照顾丈夫的残疾哥哥。近日,这则案例参选了”法治成都·公证同行“——成都市十大典型公证案例评选活动。


丈夫去世 遗孀幼子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  


2009年6月的一天,一名女子带着两个孩子走进了青白江公证处,办理已逝丈夫的遗产公证。当时,正在值班的公证员廖成春接待了他们。

时隔数年,廖成春记忆已有些模糊了。但他却清晰地记得前来办理遗产的妇女显得愁眉苦脸、无精打采,“看起来挺悲伤的,身边还带着两个孩子。”与对方交谈后,廖成春得知,原来她的丈夫王某刚刚去世,留下配偶和两个孩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她的丈夫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七十多平方的住房,所以来到公证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廖成春说,该女子声称王某的父母也都去世,仅留下的她和两个孩子。“她这样一说,我以为亲属关系很简单,是一件很常规的遗产继承公证案子,还向她承诺尽快出具公证书。


走访邻里 发现被继承人尚有一残疾哥哥


然而,处理好前期各项材料时,廖成春却发现了该案的新情况,“当时已经准备好了公证书,都准备给她了,幸好及时收了回来。

原来,廖成春在走访死者王某生前居住的单位、社区时,偶然从其邻居的口中得知,王某除了妻儿,还有一名从小残疾、无任何劳动能力的哥哥,一直以来也由王某照看。

得知这一情况后,廖成春想着怎样才能做好王某妻子的思想工作,“虽然残疾人受到《继承法》保护,但当事人也很为难,丈夫因病去世后,家里还留下了债务,娃娃也都才十几岁,正在读初中,条件相当困难。

但本着对当事人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廖成春就该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向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讲解,最终让当事人同意照顾丈夫的哥哥,直至他去世,“我为他们制作了相关协议文书。”考虑到当事人家庭困难,廖成春代表青白江公证处,自主为当事人一家免去了全部公证费用。


公证员说法:


在廖成春看来,这起案子的关键点在于涉及到残疾人这一因素,“通常来说,死者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该案中死者的哥哥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他是残疾人。”廖成春解释,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该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廖成春说,作为公证员,他当时也是本着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以及对双方负责的态度,来处理这起公证。但公证处也考虑到,当事人生活拮据,因此对其减免了全部公证费用。


推荐理由:


作为“服务民生”的公证案例,该案在关注弱势群体的基础上,克服方方面面的障碍和困难,妥善处理好死者哥哥的监护和抚养问题,消除导致财产继承的纠纷和错误处理,使各方权利得到了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