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落实资金保障等四项举措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02.06.2015 11:4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快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屏山县积极落实四项举措,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着力营造阳光、亲切、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屏府发〔2015〕20号),成立全县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实行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对一”联系服务乡镇制度,现场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促进高效运行。
二、实行资金预拨,着力保障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行工程资金预算制度,由升级改造乡镇向县财政局申报审核后,预付总工程款的50%;改造完毕经县财政局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验收确认后,划拨余款。同时,县财政局全程监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改造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三、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科学合理设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尽可能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项目(如水、电、气、电视收费等)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着力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同时,定期组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促进便民服务提速增效。
四、规范制度建设,加强效能监察。严格工作纪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件服务,落实“三项制度”(即: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同时,加强效能监察,对建设进度滞后、纪律作风不良、服务态度不佳、办事吃拿卡要、工作推诿扯皮及故意损坏设备、私自调遮摄像头、故意制造视频监控故障等问题,严肃追究问责,决不姑息迁就。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06.2015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