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用制度构建帮扶长效
近日,乐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别困难群众家庭救助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制度保障对各类特别困难群众家庭的救助帮扶,在全市构建关爱特别困难群众家庭的长效机制,让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别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强他们自立自强的决心和信心,努力摆脱困境,绽放持久笑容。
这一固化于制的政策“红利”,是市委、市政府在全面把握我市市情基础上作出的勇于担当的创新之举。当前,我市城市和农村还存在因灾、因大病、因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特别困难群众家庭。他们或是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或是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基本生活依然特别困难的,他们的生活状况牵动着全市人民的心。政策的出台,既是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深化的成果,也是建设美丽乐山的重要举措,更是利民惠民政绩观的具体体现。
《意见》的出台,将对特别困难群众家庭的救助帮扶由临时性、一般性转变为常态性、普惠性,能进一步编实织牢特别困难群众家庭基本生活安全网,有效保障城乡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意见》的出台,也是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的体现。把对特别困难群众家庭的救助帮扶制度化、明确化,使之更规范,更具可操作性,有利于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救助帮扶环境,让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走上更加完善的法治轨道,形成新常态。
《意见》不是纸上谈兵,文来文去,必须落到实处。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实、抓具体,做到精准到位,确保不漏一户,不忘一人。要强化工作保障,党政“一把手”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配合,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建立健全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构建起普遍扶贫加精准扶贫的帮扶格局。要充分发挥好各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好结对帮扶活动。要健全完善救助帮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救助”“大帮扶”格局。要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别困难群众对《意见》的知晓度,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乐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