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科技局七举措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

14.06.2017  13:00

一、推进乐山高新区建设“创新龙头”。与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乐山高新区创新龙头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1年)”,出台“创新龙头”建设相关政策,实施一大批“创新龙头”项目,促进创新资源集聚;打造“总部+基地”功能链条,推动全市工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集成创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区域分工协作、全域协调发展,提升“一总部三基地”辐射带动能力和影响力。

二、加快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园区发展。制定加快乐山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聚焦农业供给侧改革,优化农业科技园区“一区多园”发展布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进“总园”品牌设计、品牌创建、品牌营销,使其成为农产品“名品总园”。培育园区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科旅融合发展,把园区建设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先行区,创新创业聚集区和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示范区。

三、推进土壤地图的推广应用。建立土壤地图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实施土壤地图推广应用“五年行动计划”,抓好土壤地图每个县至少2个示范点项目的建设,以点带面,科学指导农户选择并种植适宜农作物。建立“土壤地图在线”平台,实现土壤地图信息的便捷化查询,并开通专家在线答疑或指导,开展推广应用的实时监测、分析、评价。

四、推进省级科技金融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启动省级首批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打造“绿创动能”科技金融乐山模式。建立乐山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序引进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工具、中介机构进驻乐山国家高新区,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争取国家金融改革措施和金融创新产品先行先试,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组建市科技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动税银企、金融保险与科技企业联动,促进科技型企业增强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支持科技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培育20户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进入全市上市企业后备库,争取推动16户科技型企业进入全省股权交易中心。

五、加强激发创新创造动力的制度建设。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关于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扶持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促进科技项目引进落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点科技项目研发和成果转化,激发创新创造新动能。完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机制,发挥在乐军工企业、科研院所、基地的资源技术优势,力争在军民融合领域培育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2个省级重点科技项目。推进科技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科技企业评价办法和标准,开展乐山市科技研发能力50强企业第三方评估,为开展省级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实施科技企业提升行动等提供征信参考。

六、抓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和转化运用。充分发挥乐山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工程,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加强对重点企业、专利大户优质专利服务,引导企业获取一批核心技术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密集型产业。拓宽知识产权融资渠道,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的专利执法协作,推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市级多部门联动的电商平台和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七、实施科技品牌行动计划。开展“中科院专家乐山企业行”(简称中科行)、 “乐山市高校首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月”(简称高新成果行)、“农业科技信息在线平台服务”(简称农科在线)等活动,做强中科创新育成中心,将其打造成重要院地科技合作载体,在全市形成更多的中科行、农科在线等品牌服务,解决技术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积极开展乐山省级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力争形成更多省级科技创新品牌。持续深入推进乐山国家高新区、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乐山五通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字号科技创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