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资委突出三条主线确保“十三五”开好局

25.04.2016  19:27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界定,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快推进“四个一批”改革。推进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按形成方案有序进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等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经理层全部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完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以及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提升国企综合实力。坚持多措并举,支持国有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产业链中高端集中,向核心竞争优势企业集中。处置“僵尸企业”,减轻政策性负担和社会负担,实现轻装上阵、加快发展。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市商业银行要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向“百亿资本、千亿资产”迈进。乐山电力要更加突出电力、供水、酒店等主营业务,积极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峨旅集团要围绕文旅主题,拓展发展商务会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市国资公司按照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公司的实施方案,完善“1 N”良性互动发展机制,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深入参与乐山经济社会建设,发挥好引领和支撑作用,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制定出台国有企业出资人审批事项管理办法,抓好“一个转变、两个清单、三个归位、四个重点”。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积极探索改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的思路和方案,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国有企业”的三层架构模式。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加快国企行为规范制度建设,组建第三、第四外派监事会。完善国有资产和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经营等信息。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