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考试行为,落实“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眉山市教育局采取五大措施,积极深化中考招生考试改革。
一是出台中考招生文件。制定了眉山市《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告各普通高中学校正取、定向切块、艺体特长生和择校生招生计划。
二是实施中考六项改革。改革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严格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坚持凡就读于该市以及无正当理由跨区县择校就读的2014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区县报名参加中考的原则,缓解中心城区学校学位紧张的压力;改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形式,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严格试题保密;改革体育考试形式,统一采用仪器测试,实行全电子化考试;改革考点设置形式,采取相对集中,实行标准化考试;改革志愿设置及录取方式,统一设置省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三个录取类别志愿。同时择校生志愿设置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均由学生填报,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三是加强中考招生宣传。在媒体、网站上积极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落实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公布举报电话,并印制26000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指南》,做到学生免费人手一册,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四是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七公开”、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五统一”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公平。五是签订责任书。市教育局与六区县教育局的“一把手”签订了《2014年眉山市招生考试工作责任书》,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眉山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