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行业调查:赚饱的和交税的都是凤毛麟角
原标题:网络主播行业调查:赚饱的和交税的都是凤毛麟角
女主播工作中(资料图)。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前段时间,钱江晚报《她是高考状元清华北大学霸 也是游戏主播里一股清流》引起热议,近日,一则《主播收入3.9亿补税6000万》的消息,再次让人们对主播这个行业产生了好奇,有多少人在做主播?做主播能赚多少钱?打赏主播的都是什么人?记者调查发现,名气大赚得多的主播只是少数,大部分从事主播行业的人仍处于中低收入水平,甚至他们自己对主播这份工作的认同感也并不高。
很多人眼里,直播并不是一份正当的工作,长久以来,直播平台的野蛮式生长,让色情、低俗、无下限等这些标签伴随左右,就算是游戏类主播,水平差的妹子也总比不少大神级的男生更有人气。
下午2点,姗姗打开自己的直播软件,开始了自己的工作。1993年出生的姗姗还带着初入社会的稚嫩,简单的妆容在镜头软件特效下多了一份亮丽,她大部分时间都在专注地打游戏,偶尔会和粉丝互动一下,回复一些问题,只要直播满3个小时,人气达到500个就算完成当日的基本任务量,其他时间,公司并不会做太多干涉。
听到要采访,姗姗显得有点局促,少了在直播时的那份活泼和自信。“我之前学的是幼教,在幼儿园工作了一段时间,因为受不了那家单位的一些人和事就辞职了。不过我还没跟家里说过,更不敢让家里知道我辞职过来当主播了,这在他们眼中肯定就是不务正业,其实我也觉得这是不务正业。”说完姗姗自己先笑了起来。
做主播每天的期待就是粉丝能多刷几个礼物,因为那就意味着当天的人气高,分得的钱也就多。有一天一个粉丝接连送了姗姗3个价值500元人民币的礼物,这种被人欣赏的感觉让她兴奋了好久。
主播的收入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经纪公司或平台给的底薪,大部分公司给出的价格是三到四千;二是粉丝打赏的平台礼物,这部分要和公司及平台分成,主播自己到手四成左右,这部分因人而异差距巨大;三是公司会安排一些秀场或其他工作,类似于出场费,数百到数千不等。
在同一家公司这样的主播还有十几个,都是像姗姗这样20出头的小姑娘,每天睡到自然醒,然后到公司开始做直播。这些年轻的主播大都入行不到一年,然而初始的新鲜感已经开始逐渐消磨,她们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没有太多规划,眼前还不错的收入和自由的工作环境,让她们远比其他行业的同龄人活得潇洒。不少人表示:“以后肯定会换个工作的,不过现在反正没其他地方好去,先这样做着吧,赚的钱也够花。”
有部手机就能当主播
直播平台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主播数量已经不计其数,从事主播经纪的杨志泰进入这个行业已经7年时间,对于行业的变化也看在眼里。
“早期像新浪秀、9158之类的平台都是以播娱乐内容为主,除了要有专门的场所和设备,主播也要有一定的才艺,那个时候主播更像是一些小的艺人,公司还会对这些主播进行一定的培训,当时做主播还是有门槛的。”杨志泰说,那时候的主播一般都掌握在一些经纪公司和公会里。
随着电子竞技的发展,关注游戏内容的人越来越多,加上不少电竞选手在退役之后转型困难,当主播成了一条简单快捷的出路,这个时期战旗、虎牙等直播平台开始崛起,也吸引了大量的资本。
而现在,你只要有台手机就能当主播了,几乎就是零门槛。
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开放的用户注册体系使得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主播,直播内容也千奇百怪,吃饭、睡觉、甚至只是坐着聊聊天都有人看。
杨志泰告诉钱报记者,“会付费的基本是两类人,一种是那些大神的粉丝,偶尔消费就当支持偶像,这种在电竞行业比较多,他们消费的频率和数额比较低,但是基数大。另一种大都是手里有闲钱的三四线城市的小老板,大都是看一些美女、猎奇等泛娱乐类的直播,这种出手就会比较大方,我们会有人专门维护这类经常消费的客户,如果我们换平台了会招呼这些客户去新的平台消费,我这里有个客户最多的时候一个月给主播打赏了100多万。”
据第三方分析机构2016年发布的多份报告显示,目前中国市场上共生长着200多家直播公司,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同时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
拿高薪的不多,交税的很少
随着一份“主播收入3.9亿补税6000万”消息的爆出,主播行业的收入问题再次变得敏感起来,主播行业的一些内幕也浮出水面。
从法律关系来说,主播一般分为三类,一种是签约模式,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或者“公会”签订劳动合同,主播为公司服务,平台则向其支付一定劳动报酬;第二种是合伙分成模式,直播平台与主播有协议,双方约定分成比例。“这两种其实数量都不多,一般都是比较优质的资源才会这么做。” 杨志泰说道。
据一份调研显示,33.1%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1000元,15.9%的网络主播月收入1000~2000元,18.0%的网络主播月收入2000~5000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0元~1万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万元以上。这些收入低于5000的基本上都属于第三类。
杨志泰透露,经纪公司一般很少会和这些主播签雇佣合同,一家经纪公司往往会和五六百个主播有合作,如果都签雇佣合同的话,光社保这一块的成本就会达到很高的数额。“另外说实话,主播们多数也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有雇佣关系的话将意味着要通过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现在他们与公司之间只有合作关系,对个人来说受到的约束和监管比较小,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不交税的也很常见,这也是现在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
另外,不少直播平台本身资质也不正规,更别提会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圈一波钱就跑的事儿也不少,就在今年2月份,据媒体报道,曾估值5亿的光圈直播倒闭,还欠下300万元左右的员工薪资。
随着直播平台自身发展的需要,平台逐渐意识到财务、税费等引发的法律问题,在规则上也日益趋于正规化,但是对于数量庞大,人员变动频繁的那部分个人主播,其监管难度依旧很大。(张峰 )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