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界为何屡屡发生明目张胆的抄袭?
近期,居住在伦敦的艺术家西娜·加文收到一封邮件,一位艺术院系的学生向她转发了中国小红书作者“脏艺术DirtyArt”4月19日发布的博文。文中提到,中国美术学院教师徐跋骋的大量作品涉嫌抄袭她与多位艺术家的画作,并列举了一系列对比图片。
西娜·加文感到震惊,4月20日,她在社交媒体上写道,徐跋骋的六幅油画抄袭她的原作,2011年被阿拉里奥画廊售出。徐的一些画作售价高达10万美元。加文号召大家揭露这一行径,拒绝购买其作品,在中国国内引发热议。
4月26日,中国美术学院对此做出回应,经校方调查和认定,徐跋骋相关作品涉嫌抄袭属实,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的处分,并决定与其终止聘用关系。
除了徐跋骋抄袭事件,近年来,中国艺术界抄袭事件屡屡发生。为何艺术创作者抄袭现象长期存在?
上图为英国艺术家西娜·加文2011年创作的作品《蘑菇城》(图源:西娜·加文个人网站 https://www.seanagavin.com/授权使用)下图为徐跋骋2021年的作品《梦的运动》(图源:互联网)
描摹他人作品最早可追溯到10年前
徐跋骋生于1983年,2013年获中国美术学院油画系硕士学位,后成为中国美术学院油画系第二工作室教师。中国美术学院位于浙江杭州,是国内八大美院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徐跋骋被认为是“中国80后最具代表性的新媒体艺术家之一”,与韩国的阿拉里奥画廊签约,主要作品被纽约、丹麦、德国等国内外知名博物馆和机构收藏。
有独立策展人曾称,徐跋骋的创作速度快,“每隔一两年,就有十几米以上的大型绘画从画室腾挪到展厅”,作品数量颇多,包括油画、影像、装置艺术等。2021年,徐跋骋在上海民生艺术馆的个展上,共展出700多件作品,时间跨度约20年。2022年11月,上海举行的廿一当代艺术博览会ART021,汇集了全球顶尖画廊与机构。据公开资料,在一众参展的中国年轻艺术家中,徐跋骋的一幅作品定价最高,约15万元。
“脏艺术DirtyArt”整理了徐跋骋的许多画作,发现其“创作”大量描摹他人作品,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10年前,描摹对象多是在国内知名度低的外国作品。近两年,徐跋骋的一些作品直接抄袭西娜·加文等艺术家的画作。
加文是一位照片拼接艺术家,她从老照片中提取的不同图像,运用想象力将其叠加组合在一个二维平面上,创作出新的艺术作品。
徐跋骋的作品《梦的运动》创作于2021年,与西娜·加文的《蘑菇城》系列极其相似。西娜·加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蘑菇城》是她的第一件手绘拼图艺术作品,创作于2011年,蘑菇和真菌是她作品中的常见元素,她将其与科幻小说、童话故事和梦想联系在一起。徐跋骋改成了油画。但在西娜·加文看来,徐的改动极其微不足道,“他复制了构图和调色,添加了一头大象或改变几件物品,不足以让他自豪地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上面,并声称是原创”。过去一周,她收到了大量艺术系学生、艺术家的来信,“许多人对我说,这是他们见过的最明目张胆的艺术品抄袭”。
除此之外,在造型、色彩、构图上,徐跋骋的画作与美国的吉姆·卡赞健等其他艺术家的作品极其相似。一些作品的人物细节与澳大利亚科幻艺术家露西·麦克雷、奥地利画家克里斯蒂安·施洛、德国平面设计师卡特琳·阿诺的作品相似。
法律上,认定一个艺术作品是否构成抄袭有明确标准,最关键一条是看作品是否有独创性。知识产权律师、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玥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独创性,是指创作者在艺术作品中是否创造出独特的表达形式。司法从业者依据多年法律经验,并结合艺术从业者的共识,会比对涉嫌抄袭者与原创者作品中的构图、素材、线条等,进行相似性的判断。
北京市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强安补充,司法上判断独创性,会分析他人作品元素在当事人作品中是否只占一小部分,假如人们能直观看出,作品不以挪用或者借用要素作为独创性的要点,则不构成侵权。
中国美术学院发布通告前,刘玥曾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徐跋骋的相关作品从布局、形状、结构、色彩等维度来看,没有形成与众不同的表达,徐的作品与对比作品高度近似,倾向认定为抄袭。
加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震惊情绪平复后,她不再生气,“我为他(徐跋骋)以这种方式窃取艺术家的想法感到难过。他在技术上可以很好完成一个绘画作品,但缺乏创新的想法和想象力。”
抄袭为何长期未能发现?
近年来,国内艺术圈抄袭的事件屡屡发生。2018年,西安美院副教授樊雨获德国红点奖最高荣誉奖至尊奖的作品《露天影院国家博物馆[海报系列]》被指涉嫌抄袭英国插画师拉塞尔·科布的作品。随后,西安美术学院认定了樊雨的抄袭行为,取消其任职资格并辞退。
2021年,青海美协主席、中国美协理事会原理事王筱丽被曝涉嫌抄袭艺术家马寒松的画作。王筱丽发文承认是学习临摹,“由于虚荣、侥幸心理作祟,致使抄袭作品流向社会”。青海省文联党组随后将其停职调查。
自媒体“反抄袭的艺术”是最早报道徐跋骋涉嫌抄袭的平台之一,其创始人“抄袭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平台自2016年创建至今,至少报道了超过400位国内画家或学生涉嫌抄袭的事件,其中不乏国内知名美术院校的教师,他们更倾向于抄袭国内外小众的艺术创作者。
众多艺术从业者抄袭背后,一个令人疑惑的现象是,相关抄袭作品包含大量非原创元素,抄袭者却可以在中国顶尖美院任教,与画廊签约,作品在知名艺术馆展出,多年来没有一方看出问题。
一位不愿具名的策展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位画家的抄袭行为被曝光之后,证据链确凿,则更容易判定其是否侵权。但在事发前,艺术从业者辨别一幅画作抄袭的难度较大,“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世界上所有艺术家的作品”,而且艺术家如果对同行作品没兴趣,往往不会过多关注,更不会对其原创性深究。追溯一个作品抄袭,要先明确其抄袭或模仿对象是谁,再确定创作者是否曾公开表达过借用某个艺术家创作的说法,这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上述策展人选择参展人时十分谨慎,他分析说,参展人的作品如果一看有强烈异域风情,不是中国本土思维方式,他可能不会选择与这个创作者合作。但该策展人强调,近年来,留学归来的艺术创作者增多,很难判断其创作的文化土壤。
此外,艺术语境下,模仿、借鉴、挪用等多种创作手法,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原创与抄袭的边界。临摹是艺术创作必不可少的初期阶段。多位受访律师表示,如果这类创作仅为学习和研究,不会被认定是抄袭。
另一种基础创作手法是借鉴,一些艺术创作者对其他艺术家的作品进行学习和参考,并在自己的创作中保留一些他人创作的元素,比如构图、色彩、题材或者风格,刘玥介绍,“这不是一笔一划模仿,而是阅尽千家后,创作者形成独特的创作欲望和表达,借用看到的构图、色彩等,完成自己的创作。”
他提到,借鉴在司法判定上争议比较大。非艺术专业大众可能会将借鉴作品误解为抄袭,这需要根据每个作品的客观事实判断。一个相对简单的考量维度是看借鉴比例,如果一个作品跟原作品的造型、线条大部分都是一样的,则大概率是抄袭。
刘玥强调,每个案子都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没有量化标准。从专业角度来说,近似的数值比例是参考因素。比如说一个构成对独创性作品的借用,即使与原作相似度占比超过百分之八九十,甚至是100%相似,有时候也不会被认为是抄袭。
当代艺术语境下,许多经典作品会采用挪用等方式,直接使用现成物品、现成图像和现有作品进行艺术创作。1919年,知名法国艺术家马塞尔·杜尚用铅笔在达芬奇著名画作《蒙娜丽莎》的印刷品上勾画了两撇胡子,表达对艺术的反叛,是最早艺术界挪用的代表之一。
挪用曾引发艺术圈对原创的争议,但至今已达成某种共识。挪用有明确使用规范,一般挪用的作品为世人熟知,创作者从不避讳承认自己是挪用。此外,创作者要表达出批判、怀疑或者反思等态度。如果缺少这些要素,也可能会涉嫌抄袭。
此外,刘玥也指出,艺术界长期存在抄袭,与艺术家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欠缺有关。刘玥注意到,一些创作者不认为抄前人、其他艺术家的作品有问题,或者抱着侥幸心理,还有一些人受到商业利益驱动,抄袭的作品可能会卖出几万甚至上百万元的高价,被判为抄袭后,赔偿的金额或只有十几万元,低于获利所得,因而更愿意铤而走险。
多位律师呼吁被侵权的艺术家要敢于维权。过去近20年,陈强安注意到,艺术创作者不重视著作维权,即便有人重视,从取证到一审、二审过程往往长达一两年,最终胜诉后,可能获得赔偿的数额极低。陈强安认为,2021年,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大幅提升了侵权违法成本,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有利于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