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中央新闻单位驻四川省机构合并工作的通知

13.08.2015  18:57

有关中央新闻单位: 

根据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意见的公告》(新广出函〔2015〕208号)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中央新闻单位驻四川省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批复》(新广出发〔2015〕27号),你单位原在我省设立的记者站已列为合并范围,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并的范围

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新广出发〔2015〕27号),应合并的中央新闻单位驻四川省机构5家(名单附后)。

二、办理合并手续的时间

  办理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三、合并程序及报送材料

1.请将我局(含原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报刊记者站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交回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处。

2.将原机构的有关人员、采编业务全部并入接收机构。

3.机构合并工作完成后15日内,请接收单位将合并、接收等有关情况及合并后发生变动的有关事项书面报送到省局新闻报刊处办理备案登记。

4.到期无法完成合并工作的,一律作撤销处理。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21号,联系人:郑长林、薛爽,电话:028—86693162、86693065。

附件:中央新闻单位驻川机构合并名单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8月12日

附件

中央新闻单位驻川机构合并名单

  

人民日报海外版四川记者站并入人民日报社四川分社

  证券时报四川记者站并入人民日报社四川分社

  中国纺织报四川记者站并入经济日报社四川记者站

  中国县域经济报四川记者站并入经济日报社四川记者站

中国石油报四川销售记者站并入中国石油报四川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