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记者从25日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良好,实现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年粮食总产12039亿斤,比上年增加247亿斤,增长2.1%,再上一个千亿斤新台阶,首次实现“十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000元左右,增幅连续4年超过城镇居民。
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分析说,今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627元,同比增长9.6%,增幅超过城镇居民2.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有望延续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小的好势头。“2009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较高的3.33∶1,去年缩小到3.10∶1,今年有可能再度缩小,这是最值得欣慰的。”
农民收入主要由4部分构成: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今年农民收入的另一个特点是预计工资性收入占比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收入,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以往家庭经营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是排第一位的,从今年的数据来看却出现减弱的趋势,工资性收入对增收的贡献率首次超过50%。这说明工资性收入有望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张红宇说。
再来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2013年中央财政“三农”支出预算为13799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增加农业补贴、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今年前三季度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23.2%,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17%。“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尽管在农民收入中的份额不高,但增长态势明显,增收潜力非常大。”张红宇说。
农民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表示,在看到农民收入连年增长的好形势的同时,也要看到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农民总体收入水平仍然较低的现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民增收成为短板。“解决好农民富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完成农村小康建设的根本性任务,也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
“农民收入事关重大,农民收入也事关全局。农民持续增收,既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张红宇分析说,2012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绝对收入差距达16648元。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提高农民收入。
而从拉动内需的角度来看,鼓起农民的钱袋子也意义重大。程国强说,农民是最庞大的消费群体,农村是最具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只有农民增收、农民变富,这样庞大的消费群体和潜在的消费市场,才能转变为现实的购买力,拉动经济增长。
“农民收入提高了,才有条件去改善提升农业生产条件,才有能力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意义都非同一般。”张红宇说。
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增值、增效、增渠道
那么,如何实现农民富的目标?
专家建议,要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增值、增效、增渠道。重视农民的家庭经营收入,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土地流转等,来增加农民的务农收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增加农业经营收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积极推进农村二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创业,探索建立农民创业融资新机制。
同时还要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让转移出来的农民工同工同酬,收入随着工业利润的增加实现同步增长。
在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方面,程国强建议,随着国家财政的增长,一方面要增加总量,着眼点放在提高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的直接补贴、低收入保障等;另一方面则要优化补贴的结构和方式,增强农业补贴的针对性、指向性和有效性,促进农民多种粮、种好粮。
“未来还要通过深化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张红宇说,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就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新的权能,也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农民融资的难题。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试点,则是为了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这对发达地区、大城市郊区、劳动力外出转移较多的地区都有较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