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应邀来校讲学

13.04.2018  18:47

      4月12日晚7点,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应邀来校讲学。当晚,法律硕士报告厅座无虚席,过道上、讲台四周、门口处均挤满了慕名前来的师生听众。法学院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各年级学生、法学院教师、讲座支持单位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及绵阳市司法界人士等300余人聆听讲座。

讲座伊始,梁慧星教授表示:“‘民法典编纂的若干问题’涵盖范围太过广泛,倒不如以民法编纂中的人格权问题为切入点更为合宜。”随后,他以王泽鉴教授在其著作《人格权法》中的学术见解为出发点,结合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编纂历史,围绕人格权的概念、实质、意义与其特殊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梁教授指出,在大陆法系国家,确定人格权的目的在于与其特有的侵权行为之概念相适应。他通过比较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不同性,条理清晰地阐明了人格权的特殊性与实质,认为:“人格权并不用以行使,而用以制裁加害人,对加害行为进行防御。

此外,梁慧星教授就保护人格权的立法体现以及民法典与人权保护的关系这两个问题,结合中外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做了深度述评。他认为,人格权问题是民法典编纂工程中极具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的一大问题,更多的讨论和参与都是值得鼓励的,这也将会促进我国人格权立法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学者,一身风骨,坚守书斋;法者,胸怀正义,志在兼济。作为学者,梁慧星教授学识渊博,锐意进取,勇担泰斗重任;作为法律人,他研法论道,坚守正义,甘做民法守护人。法学院党委书记廖斌在总结时鼓励同学们:“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追求、崇拜学术明星,学习他们的真学识、真风骨。

(刘芳池 编辑)(法学院 供稿)

专家简介:

梁慧星,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起草组副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起草组核心成员。其主要学术成果包括《民法》《民法总论》《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等代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