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中国对死刑判决更谨慎获得公众支持

10.07.2014  14:18

   参考消息网7月10日报道 外媒称,上个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推翻了对一名残忍杀死并肢解丈夫的妇女的死刑判决,并将这一广受关注的案件发回地方法院重审。这个里程碑式的决定是该国逐渐不再执着于死刑的又一个迹象。

  美国《纽约时报》网站7月8日刊发题为《中国反思死刑》的报道称,据信中国每年执行的死刑数量超过世界其他地方的总和。一开始,43岁的李彦被执行死刑的可能性似乎很大。2010年,她用枪管把自己的丈夫打死,随后肢解尸体并用水煮。但是,警方照片和医学报告支持了李女士的说法,即她的丈夫曾经虐待她——用烟头烫她的身体、把她的头往墙上撞以及用枪威胁她。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这些情况符合重审条件。

  报道说,中国正在对死刑进行限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者刘仁文说,从2007年到2011年,中国的年死刑执行量减少了一半。许多暴力罪犯现在被判所谓的死缓,而死缓后几乎无一例外地会被减为无期徒刑。这种克制已经赢得公众的广泛支持。

  中国为什么开始倾向于用更加人道的手段取代死刑呢?

  报道称,如今,中国的死刑案常常会激起更多的民愤,而不是平息民愤。一项得到欧盟委员会资助的调查在2007年至2008年间走访了三个省份的近4500人。这项调查发现,仅有58%的受访者支持死刑——而美国有近60%的受访者支持死刑。60%的受访者认为,无辜的人可能会被错判。确实,中国媒体一直在大肆报道冤假错案——比如,一名河南男子被判杀人罪,结果“被害人”在2010年活着现身。

  其他民调显示,中国法学界和政界精英比普通公众更支持死刑。然而,这些人也听从了公众要求变革的呼声。中国正设法打造其法律制度比过去更现代、更公正的形象。

  报道说,对犯罪学家的采访表明,国际上的批评也产生了影响。1977年,只有16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如今则有140个国家(占世界国家总数的三分之二强)在法律上或实际操作中废除了死刑。中国法律学者和法官完全清楚他们的国家正扮演着局外人的角色。

  据报道,2006年,一些主张改革的法官开始正式提倡处罚适度。在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带领下,他们奉行“少杀、慎杀”的原则。第二年,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从而为下级法院报送死刑案制造了强大的阻力。结果,许多死刑判决被死缓判决代替。在实际操作中,死缓意味着服刑约25年。

  报道称,这一转变遭到了强硬派的抵制,他们警告说犯罪率可能会攀升,但是结果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犯罪学家现在提出,过去的严厉做法事实上导致了暴力犯罪增多,因为罪犯不愿留下活口。

  报道说,中国的刑罚制度还远没有达到开明的地步。根据对话基金会的数字,中国每年仍然会对大约3000名罪犯执行死刑。美国在2013年执行死刑的人数为39人。

  但报道认为,即便执行死刑的数量刚开始出现下降,这也是令人振奋的。中国法官和决策者应当继续倾听公众呼吁节制的声音。没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甚至会回归到中国的仁义道德传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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