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陷信用缺失黑洞 生产掺假贸易行骗监管不力
25.11.2013 12:5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产自广东的“意大利皮具”,自家酿出的“拉菲帝国”,地摊上买来的“LV”,菜市场的“祖传贴膜”……商业领域造假行骗之风似乎从未停止,甚至越刮越盛。各色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不仅遍及城乡,还出现了从小食品、小建材等“五小”向大店、名店甚至跨国公司蔓延的态势,有些甚至令监管部门和一线执法人员束手无策。泱泱大国,礼仪之邦,为何“一信难求”?
“三十六行诈骗为王”
有人为了让干辣椒颜色亮、卖相好、不发霉,用致癌的工业硫磺熏;有人在猪血豆腐中掺甲醛;也有人用废旧塑料甚至医疗垃圾造吸管……“啥还能买,谁还可信?”成了各地民众的“高频语”。
这段时间以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对曾经风靡各地的“涮肉”避之唯恐不及。就在今年8月,上海食药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虹口区嘉麟阁酒楼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精致牛、羊肉卷,且在产品中检出掺杂掺假成分,其责任人叶秀凤被处五年禁入食品业。而在此前一个月,上海已有周浦万达广场品尚豆捞坊等五家门店被查出使用掺假羊肉。
去年以来,上海、江苏等地警方连续破获假冒牛、羊肉大案,发现不法分子使用鸭肉、狐狸、水貂、鼠类肉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冒充羊肉销售。为了增加“杂肉”的风味和耐煮性,造假者使用牛羊油浸泡或添加明胶。更有甚者,还有人添加胭脂红、硝盐等有害物质打扮“卖相”后兜售假冒牛、羊肉。而在销售环节,包括“卜蜂莲花”等大型超市在内的门店也牵涉其中。
“假冒牛羊肉不仅欺诈消费者,而且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可能携带大量细菌和病毒,也可能存在过敏源,将其用作食用肉上市有害公众健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
连民众日常食用的牛羊肉尚且如此,其他商业坑蒙拐骗更是花样繁多。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品安全警察大队副大队长熊海军介绍,他们近年查获一起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的制作假酒大案,发现不法商贩高价收购真酒瓶,买来带有逼真防伪标识包装盒,使用普通白酒勾兑高档酒,用“泸州老窖头曲”和“二曲”勾兑“国窖1573”、“五粮液”和“水井坊”。造假分子与一些公款消费多的单位、高级酒店采购人员勾结,组成卖假买假共同体攫取暴利。
在各地警方近些年查获的假冒伪劣案件中,有人用工业盐制作“加碘精制盐”,其中所含亚硝酸钠摄入三克可致人死命;有人为了让干辣椒颜色亮、卖相好、不发霉,用致癌的工业硫磺熏;其他如猪血豆腐中掺甲醛、废旧塑料甚至医疗垃圾造吸管、双氧水泡干牛筋等,不胜枚举。
“三十六行,诈骗为王!”一位执法人员这样勾画当前商业领域面貌。
此外,在资产、产权评估方面,标准设置随意、估价随心所欲;在金融市场 ,信用卡恶意透支、伪造变造银行票据诈骗、假网络银行转账、非法集资等手段不断翻新;在企业经营领域,偷税漏税、会计造假、欺诈上市、操纵利润、恶意透支等屡见不鲜;各类生意往来中,恶意合同违约、逃废债、假破产等比比皆是。
今年“3·15”期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2.04万件,其中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大案1576件,比2010年翻了两番多。“啥还能买,谁还可信?”成了各地民众的“高频语”。
股市造假万千股民被坑
金融市场,没有信用,就无法定价。梳理具体公司,造假痕迹众多。
在商业领域失信造假泛滥成灾同时,与万千股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也频频被曝出违规造假,其中万福生科的存在正是股票市场失信的例证。
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距离2011年9月27日正式登陆创业板上市不到一年,万福生科就被发现虚构业绩,被称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2012年9月14日,湖南证监局对万福生科立案稽查。2012年9月18日,地方证监局的立案稽查升级为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2年10月26日,万福生科承认其造假行为:公司在2012年半年报中存在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46亿元、虚增利润4023万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3年3月2日,万福生科再次发布公告承认,经自查,公司2008年至2011年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万福生科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造假主要通过虚增“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项目来实现,比“应收账款”虚增收入更为隐蔽。
根据更改后的中报,万福生科201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8217万元,同比下降64.61%;净利润亏损1368万元,同比下降143.87%。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同比下降54.23%;净利润亏损93.41万元,同比下降101.55%。
有机构按照万福生科披露的相关资料估算,由于其上市发行价高达25元每股,合计持有逾4000万股万福生科的龚永福、杨荣华身价高达10.05亿元。而2008年之前,万福生科的前身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
回顾整个案件的进程,最终对万福生科的罚款却仅有30万元,“要让欺诈上市者直接退市、赔偿投资者损失”似乎最终并未完全实现,这一失信成本着实成为对造假者的纵容。
万福生科造假并非个案。11月初,证监会通报了北大荒、ST生化、零七股份、康芝药业等4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财经评论家叶檀(微博)在其博客上写到,金融市场,没有信用,就无法定价。梳理具体公司,造假痕迹众多,说到在总体上市公司中占比多少,却难以计数,“坏蛋分子”只能是不可计量的一小撮。
从信用贷款的缺失,可以倒推中国银行贷款领域不相信有“信用”二字,从国外借壳上市的退市与造假比例,以及国内造假的具体例证,就可以倒推国内股票市场的造假情况。叶檀说,因财务造假而被停牌和退市的中概股超过60家,中概股信用尽失,未来上市成本上升、信用折价。
经贸失信损人不利己
商业信用的缺失不仅破坏了我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限制了我国消费经济的发展,更是对国家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陆栋提供了一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坏账率高达1%至2%,远高于成熟市场的0.25%至0.5%的水平;我国每年签订40亿份合同,其中履约率仅50%;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其中因产品质量低劣、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造成的各类损失达2000亿元。
近年来,我国经济贸易领域诚信缺失的现象非常明显,甚至已经扩大至国际贸易领域。失信于民、失信于外国政府和投资者的行为,直接破坏了我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影响国家形象。
“曾有这样一个调查:欧美人更喜欢和印度人做生意,而非中国人。”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程友华向《经济参考报》记者称,印度人诚信度更高是主要原因。
据中国传媒大学(微博)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胡正荣教授介绍,2012年他在肯尼亚发现,当地很多民众对中国最深刻的印象仍是:李小龙、成龙和“便宜的东西”,非洲不少国家对中国产品存在“价格低廉但质量低劣”的印象。这种对中国商人不信任的现象在国际贸易中频频出现。
诚信缺失对我国国际形象、国际贸易的损害显而易见,而完善的信用体系则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信用管理专业教授洪玫向记者展示了一个模型:美国进行信用体系建设和立法的前二年,对经济并没有显著的刺激作用;立法完善后,剔除其他因素,信用促使美国经济成倍增长。
陆栋还介绍,美国等西方国家90%以上的市场交易都是信用交易,在占G D P80%以上的消费经济中,2/3以上是通过信用消费实现的,而我国所有交易中企业间信用交易仅占20%。“如果具备完善的信用体系,意味着我国经济尤其是消费领域将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信用交易的落后,让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扮演“苦主”的角色。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于平曾估算,随着出口贸易额不断增加,海外拖欠中国企业的账款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被拖欠的海外欠款约有1500亿美元。而我国商账追收和信用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不强,导致中国企业往往吃“哑巴亏”。
初级阶段必然没治?
一些执法人员受“没治论”“必然论”的影响,消极不作为甚至充当商业欺诈行为的“保护伞”,令公共管理维护商业诚信的成效大打折扣。
在采访中,很多专家和群众寄希望于依靠监管来提升商业领域的诚信水平,更有群众建议政府要像“当年新中国治理烟馆赌场一样,一夜之间把假冒伪劣扫荡得干干净净”。
但与社会期待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一些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却感到无力和迷惘。某城市工商所所长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我们只有几个人,要管的商户上万家。走马观花跑一轮都要花上几个月,能查出啥问题?”
一些执法人员坦言,我国近些年对商业诚信建设强化管理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商业欺诈的气势依然很盛。当前,各种商业失信行为从城市蔓延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山寨电器等让很多曾经民风淳朴、崇尚一诺千金的穷乡僻壤也逐渐世风日下;传统市场问题没有肃清,网络和电信诈骗又日益活跃。聚集在城乡结合部的小食品、小建材、小塑料、小洗涤、小加工等“五小”作坊,治理查处的难度还在不断增大。而另一方面,大企业、老字号乃至外资企业问题又开始露头。如在海外“老老实实”的沃尔玛、家乐福、葛兰素史克、肯德基等“世界500强”,近年也频频出现商业欺诈。
据了解,西方国家工业化初期,假冒伪劣等商业诚信问题层出不穷。19世纪中晚期至20世纪30年代,希腊、意大利仿冒法国名牌奢侈品乃至普通红酒;美国市场掺水牛奶、掺炭咖啡、骨胶混合草籽制果酱、甲醛牛奶、硼砂黄油、硫酸肉等,频频引发消费恐慌。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经济起飞期的韩国、中国台湾、泰国等,也成了假冒磁带、太阳镜、名牌服饰、箱包、运动鞋等货物的“制售天堂”。
在此背景下,一些监管机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内心深处认同这样的观点:当今处在商品经济发展初期,商业失信泛滥是必然历史阶段。等经济社会发展到“下一代”,一切自会迎刃而解。
专家认为,在“没治论”、“必然论”的影响下,当前一些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商业诚信的制度设计,往往带有部门或地方利益色彩;而在执法层面,一些人则消极不作为甚至充当商业欺诈行为的“保护伞”。如此一来,公共管理维护商业诚信的成效大打折扣。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5.11.2013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