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互联网电视监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员4日表示,只有经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广播电视机构,才有资格开展互联网电视内容平台。
据悉,今后中国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设备生产企业以及互联网站不得设立集成平台和内容平台,且互联网电视的内容审核、管理尺度、版权保护等与传统广播电视管理一致。
“绿色、内容安全、健康,是我们发展互联网电视必须坚持的发展方向。”7月4日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的第三届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司长罗建辉说,“互联网电视是电视播出方式的一种,必须遵守广播电视管理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截至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批准了央视国际、百视通、杭州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共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还批准了江苏电视台、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湖北广播电视台等14家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机构。
近几年来,中国的互联网电视产业总体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但同时,未经播控审核的违规视频客户端及第三方应用软件也大量出现,盗版现象较为猖獗,尤其是部分企业在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中插入商业视听软件或互联网浏览软件,为一些不良内容大量进入电视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通道。
6月中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针对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下发了关于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的函。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对于互联网行业的整顿态势更加清晰,今后该产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
企业人士表示,国家对互联网电视加强监管,将制止未经播控审核的违规视频客户端及盗版,具有较好内容服务和集成播控平台的企业将面临更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传统电视制造企业的“跨界”发展。
海信集团首席技术官王志浩说,互联网电视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给传统电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据统计,中国传统电视的开机率已经从70%下降到不到30%,而互联网流量的约80%是视频业务,这意味着消费者并不是放弃了看电视,而是换了一种方式。
王志浩认为,在互联网企业大规模“入侵”的情况下,跨界合作,提升智能电视的生态链,从而实现自我拯救,对传统的电视机厂家而言可能有第二次飞跃的良机。(记者孙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