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2男子中午饮酒晚上开车 仍被查出酒驾

17.05.2016  04:17

四川在线消息 (曾猛 四川在线记者 徐荣莉 四川日报记者钟美兰) “只是在中午喝了二三两白酒,晚饭时没有喝酒啊,怎么还是酒驾?”5月11日晚,两驾驶人被查时声称自己只在中午吃饭饮了酒,但经检测,两人属于酒驾。执勤民警依然法对两名驾驶人分别依法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

2男子酒驾被查 都称中午喝了3两酒

据介绍,当晚8时许,在通川区执勤点,一辆车牌号为川S998A7白色上汽通用牌轿车被“交叉”到通川区的开江交警拦下,通过对驾驶人吹气式酒精检测,该名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该男子声称自己只是在中午喝了二三两白酒,晚饭时并没有喝酒,没想到检查结果还是这么高。

无独有偶,8:3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川SB5180东风标志牌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查时,发现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2.1mg/100ml,驾驶人唐某对检查的结果感到十分“诧异”,也称自己中午喝了三两白酒,吃晚饭时,想到要开车就没有喝酒,没想到都过了7、8个小时了,体内的酒精居然还未分解完。

12天 达州共查获酒后驾驶108起

由于两名驾驶人均违反了酒后禁止驾驶机动车的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上述两名驾驶人分别依法作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900元的处罚。

据悉,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交管局的部署,2016年4月30日至5月31日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据统计,从4月30日至5月12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酒后驾驶108起。其中,查获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06起、醉酒驾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