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19.07.2021  18:14

中共 渠县 县委巡察工作公告

(2021年第5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县委水上安全和船舶乱象专项巡察组将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境内渠江、巴河、州河等主要江河流域重点乡镇开展专项巡察。现就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巡察时间

  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5日

  二、巡察受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及境内渠江、巴河、州河等主要江河流域重点乡镇领导班子及下设(内设)机构负责人、重点岗位干部在水上安全工作方面,尤其是加强船舶管理、规范水上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汛期防洪度汛安全工作中政治意识不敏感、工作措施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存在利益输送、入股分红、放任违法违规行为、充当该领域黑恶乱象保护伞等问题开展巡察监督;对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深入巡察了解。

  三、专项巡察组联系方式

  信访值班电话:17311535663(受理时间8:00—20:00)

  举报电子邮箱:qxxwxcz003@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与巡察组直接预约面谈。


中共 渠县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